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依據《條例》第三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1.《嵐縣人民政府公報》
每季度出版一期,電子版公報查閱地址:http://www.meifa114.com.cn/infopub/xxgkml/lxrmzfgb/
2.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嵐縣人民政府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眾可通目錄指引查閱所需信息,查閱地址:
http://www.meifa114.com.cn/infopub/xxgkzn/
3.其他方式
可在嵐縣政務公開專區查閱公開的相關政府信息。
地址:嵐縣崇文街與嵐河北路交叉口北100米(政務大廳)
聯系電話:2825123
查閱服務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在該信息生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具體承辦嵐縣人民政府及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
聯系電話:0358-6722175
辦公地址:人民路93號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嵐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受理縣本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公地址為人民路93號,辦公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聯系人:薛??聰
聯系電話:0358-6723175
(二)申請方式
1.網站申請
申請人登錄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填寫電子版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網站申請地址:
http://www.meifa114.com.cn/infopub/ysqgk/
2.郵寄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郵寄地址:呂梁市嵐縣人民路93號,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郵政編碼:035200
3.當面申請
申請人到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或縣政務公開專區處當場提交申請表。
(三)注意事項
1.為了有利于申請人準確快捷獲取政府信息,申請人在申請政府信息時應先確定被申請機關,被申請機關為所需信息的制作機關或是牽頭機關。
2.申請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規范、準確填寫《申請表》,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提供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4.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5.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四)申請處理
嵐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準確或未按要求提供有關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將在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領導組辦公室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有關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將正式登記受理。
根據申請的內容,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被申請機關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屬于可以公開的,被申請機關將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被申請機關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被申請機關將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需要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被申請機關將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嵐縣,將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機關公開。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公開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