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嵐縣特色農產品包裝補貼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嵐縣特色農產品包裝補貼實施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助力我縣農產品的品牌創建,提升嵐縣農特產品形象和知名度,促進全縣農特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補貼對象
生產、運輸、銷售嵐縣農特產品的嵐縣轄區內登記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生產經營主體。
二、補貼要求及標準
1.補貼條件:一是必須與嵐縣本地紙箱廠簽訂包裝訂單;二是一次性訂單1000個以上包裝箱的可申請補貼。
2.補貼標準:有SC認證的,按與紙箱廠訂單價的20%補貼;沒有SC認證的,按與紙箱廠訂單價的10%補貼。
三、補貼內容
所有農特產品及農特加工產品包裝。
四、補貼申請時間
申請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底。
五、補貼發放流程
按照“經營主體申報、鄉鎮審核、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縣級審定”的流程做好貼息申報工作。
(一)經營主體提供營業執照、采購合同、發票、發貨單等相關憑證到所在鄉鎮申請。
(二)鄉鎮對各主體上報的資料進行分類匯總,及時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對各主體上報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派專人進行現場考察,對初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項目類型分別以正式文件出具初審報告(后附《嵐縣擬入庫項目鄉鎮初審匯總表》《嵐縣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會議記錄、影像資料、公示資料),并報縣農業農村局。
(三)縣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對鄉鎮報送的資料,召開專題會議,對資料的合規性、完整性以及績效目標進行論證,將論證后符合條件的主體進行匯總,以正式文件出具復審報告(后附《嵐縣擬入庫項目主管單位匯總表》《嵐縣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經分管縣級領導在《嵐縣擬入庫項目主管單位匯總表》把關簽字后,及時報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縣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上報的項目進行匯總后,統一提交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審定項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以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正式行文出具審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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