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嵐縣農業產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嵐縣農業產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實施辦法
????為調動我縣農業產業經營主體的積極性,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經縣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貼息對象及范圍
(一)貸款貼息對象:在本縣注冊的農業經營主體。
(二)貸款貼息范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用于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生產經營產生的利息。
二、貼息標準
按銀行利率,全額貼息;每個經營主體年貼息額不超過60萬元。
三、貼息申報、審定程序及要求
按照“經營主體申報、鄉鎮審核、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縣級審定”的流程做好貼息申報工作。
(一)貼息對象向所在鄉鎮提供營業執照、貼息申報書、銀行貸款合同、貸款到賬憑證、利息結算清單、征信證明、證明用于農業生產的2024年1月-2024年12月財務報表、出具資料真實性承諾書等內容。
(二)鄉鎮對各主體上報的貼息資料進行分類匯總,及時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對各主體上報貼息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派專人進行現場考察,對初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項目類型分別以正式文件出具初審報告(后附《嵐縣擬入庫項目鄉鎮初審匯總表》《嵐縣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會議記錄、影像資料、公示資料),并報相關職能部門。
(三)職能部門對鄉鎮報送的資料,召開專題會議,對資料的合規性、完整性以及績效目標進行論證,將論證后符合條件的主體進行匯總,以正式文件出具復審報告(后附《嵐縣擬入庫項目主管單位匯總表》《嵐縣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經分管縣級領導在《嵐縣擬入庫項目主管單位匯總表》把關簽字后,及時報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各主管部門上報的項目進行匯總后,統一提交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審定項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以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正式行文出具審定意見。
四、管理與監督
(一)各鄉鎮、縣相關單位及各銀行機構要密切合作,加強貼息項目的審查、審核、復核和貼息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用于農業產業化發展經營。一經發現貼息對象取得的貼息貸款未用于農業產業化發展經營項目的,必須立即停止支付貼息資金。
(二)凡以虛報、偽造、篡改申報材料等手段套取貼息資金和截留、擠占、挪用貼息資金的,按照《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項目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罰,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已享受過同期貸款貼息的企業,不再二次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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